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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园部分场所命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10】 【来源:文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赵晟】 【编辑:】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味,美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共建文化校园的主人翁精神,增强对学校文化校园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根据“文化校园建设年”工作方案,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全体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学校教学楼、学院楼、实验楼、公寓楼、行政楼、东湖岛屿、亭子、桥等场所的命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教学楼(5幢)、学院楼(16幢)、公寓楼(ABC三区)、教师公寓楼、行政楼、活动中心楼、A12办公楼、智能实验楼、国家工程中心楼、碳汇楼、东湖岛屿(3个)、亭子(3个)、桥(4座)。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30日

三、命名要求

1、符合我校实际情况,体现学校精神文化和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传统。

2、既要体现建筑设施的功能作用,又要格调高雅,寓意丰富,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激励作用,对学校长远发展有昭示作用。

3、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发音响亮,易读易记;每个命名不超过6个汉字,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4、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带有封建、不健康及宗教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所征集的命名进行鉴别、评议,遴选出优秀命名作品。

2、评审工作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校报、校园网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广大师生员工的修改意见,评审工作组再次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命名的作者将获得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五、投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投送至邮箱(xcb@zafu.edu.cn)或纸质版形式交至宣传部办公室(东湖校区行政楼417室),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所有投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若出现投稿命名重复的,以较早登记的命名为准。

4、联系人:赵日成,联系电话:0571-63741885(9291885)。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校园场所命名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文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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