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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第一次购房补贴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09-07-07】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现对购买“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的教职工办理购房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为此前购买“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中已办理交房手续但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教职工,补贴直接打入购房教职工个人工资卡内,请各位老师注意查验。

已办理交房手续的教职工,如租住校内过渡住房或核发校外租房补贴的,自交房之日起,过渡期或补贴期为六个月。租住校内过渡住房已超过两年的按学校过渡住房政策办理。

产业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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