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半岛网页版
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现对购买“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的教职工办理购房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为此前购买“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中已办理交房手续但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教职工,补贴直接打入购房教职工个人工资卡内,请各位老师注意查验。
已办理交房手续的教职工,如租住校内过渡住房或核发校外租房补贴的,自交房之日起,过渡期或补贴期为六个月。租住校内过渡住房已超过两年的按学校过渡住房政策办理。
产业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COPYRIGHT©2011浙江农林大学 WWW.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00 浙ICP备11046845号-1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