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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半岛网页版
【发布日期: 2009-09-23】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展示大学生艺术才华,鼓励大学生创作优秀艺术作品,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之际,教务处、艺术设计学院联合举办“浙江林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半岛网页版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是:“弘扬和谐校园文化、献礼祖国六十华诞”。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格调高雅,观念新颖,视觉多维,选题准确,风格独特,以艺术作品形式讴歌祖国繁荣昌盛,歌颂学校生态大学建设,反映时代进步,体现人文关怀,倡导社会和谐。

二、主办单位:浙江林学院教务处 浙江林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校大学生进入浙江林学院以来创作的个人原创作品。作品必须具体作品要求:构思创意新颖、表现手法独特,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可分类为:书法、绘画、篆刻、摄影、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陶艺、雕塑等。作品既可以是对祖国成立六十周年的祝福,也可以是新时期师生校园生活的剪辑,或是六十年来的祖国、学校取得的辉煌成就、对未来的校园文化生活的一种设计等,具体题材不限。

3、参赛作品规格: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等(尺寸均不超过2开)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作品尺寸均为14寸。

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2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其他参赛艺术作品,尺寸以适合展览为宜,具体可同主办方衔接。

四、竞赛流程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程序

1、作品征集:9211025,参赛同学提交原创艺术作品,报名参加大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09 1025日下午500作品征集上交报名地点:浙江林学院东湖校区集贤食堂三楼307(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办),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37327559292755);

2、专家评审:102530日,教务处、艺术设计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大赛结果公示:11月上旬,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4、获奖作品展示与大赛总结(颁奖):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为学校层次的学科竞赛项目,分为专业组与业余组两个组别。其中每个组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一、二等奖并可获得相应学分奖励,优秀奖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品,学校将推荐参加全省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演以及全国各类艺术作品大赛。

五、参赛对象

浙江林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其中,专业组为我校艺术类学生。业余组为我校非艺术类学生。

希望我校学生积极参赛,鼓励集体组织参加,踊跃报送作品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0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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