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林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在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志愿者新春送温
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分团委:
接团省委通知,现将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志愿者协会《关于在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志愿者新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志愿者新春送温暖的工作,并把活动的开展情况(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投入物资、钱款、人力等情况)于2010年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给校团委,团委邮箱:zjfctw@126.com。
附件:关于在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志愿者新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通知
共青团浙江林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