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校园及周边违规驾驶机动车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及对象
违规驾驶机动车的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外人员。
二、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10月9日至10月11日,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4日,各学院(部),各部门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师生的违规驾驶机动车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3、校内集中整治阶段:10月17日至10月18日,保卫处会同学校警务站,在校内集中整治违规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4、校园及周边整治阶段:10月19日起,临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检查执法。
三、工作要求
1、校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车主在10月17日之前自行将车辆处理完毕。
2、对违规驾驶机动车行为,保卫处联合临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车辆扣押保管、罚款及对驾驶人员治安拘留等处罚措施。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63743355(9293355)。
校综治办、校警务站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