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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关于2009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7-02】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紧密配合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加强自主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形成学生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我校将继续组织实施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择优资助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团队原则上应由本校学生组成。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范围在自然科学、软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新苗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和资金用途

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8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设备购置、能源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与办法

()个人(团队)申报与学院推荐

项目资助采用个人(团队)申请的方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择优推荐。

()材料报送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 ;学院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学院上报校团委截止日期:2009911日(周五),电子稿、纸质稿统一交至活动中心215室。

(三)学校组织评审与推荐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科技处、校团委、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审结果报送省级评审,并组织网上统一申报及递交书面材料。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选题上要充分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学生在暑期完成申报材料,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咨询热线:63746199(内线6199) 联系人:老师

邮箱:chenmeina0610@QQ.com

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附件一

2、浙江林学院2009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新苗汇总表

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浙江林学院项目办

○○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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