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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农林大学第九期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08】 【来源:集贤学院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学校生态性创业型大学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创业教育,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营造浓厚的新创业氛围,推进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决定开展第九期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鼓励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和生活配套服务类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园。

3.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4.创业团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须为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并能保证完成正常学习任务,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已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5.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6.创业团队须有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

7.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创业计划大赛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类别

1.创业培育项目:创业项目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处于起步培育阶段,未注册实体。

2.创业孵化项目:创业项目有良好的前期基础,可以实体运作,需要学校提供办公场地,已注册实体或拟注册实体,可入驻创业孵化园。

三、申报程序

1.创业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第九期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创业团队章程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各学院结合申报条件及本单位创业工作发展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3.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各申报创业团队请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确定入驻项目并公示。

4.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创业团队与主管部门签署任务书,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支持政策

1.经费支持。项目总数为25,创业培育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创业培育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000元/项,创业孵化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000元/项。

2.场地支持。创业项目可申请到学校创业孵化园实施,根据孵化园有关政策,给予场地支持和创业服务。创业孵化类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园的,须以孵化园为工商注册地址。

3.创业指导。立项项目根据需要配备创业导师一名,并组织讲座、沙龙等活动,对项目团队进行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学生创业教育和学术创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实验班、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成果,认真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及组织推荐工作。

2.项目受理时间截止12月11日(周五),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纸质版本材料初评汇总后,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九期大学生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集贤学院(14号学院楼508室),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63704806(9294806)。电子版本材料发送到邮箱:527988514@qq.com。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书

2.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集贤学院 学生处 创业管理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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