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利发明人自主推介,我校“一种天然祛斑美容软膏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权预转让予社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浙江省专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半岛网页版第3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拟转让专利权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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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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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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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式
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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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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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210504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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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天然祛斑美容软膏及其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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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华;李兴彪;王雪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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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定价
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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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智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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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7月4日-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创业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得才
联系电话:9291963
创业管理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