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爱校奉献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庆祝我校第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的征文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参加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本次征文活动的作品,紧紧围绕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自身学习生活,抒发对母校的热爱:可以是对大学生活回顾;可以是对我校学生积极创新创业所见所闻所感;可以是对学校发展成就的真实记录;也可以选取身边事、身边人、身边景的记录,抒发真挚情感;还可以是对昨天的回顾、今天的感叹、明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等。
3、体裁不限,小说、散文、随笔、诗歌、报告文学等均可。
4、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情真挚,语言优美。题目自拟自拟
5、字数要求:诗歌在50行以内,其他体裁作品文字不超过5000字。
二、投稿方式
1、来稿请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标题黑体3号字、正文仿宋4号字、行距固定值22磅)发送到电子邮箱:songzhen1007@sina.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栏注明“我与浙农林大共奋进”征文比赛字样,另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在部门(单位)、所在的学院(系、班级)、地址;打印稿请送至集贤食堂三楼323社联办公室。
联系人:王 刚15067120272(650272)李章甜15088657069(687069)
吕江坤15067113205(693205)
2、参赛时间:2010年11月3日——2010年12月3日
三、评审奖励
征文比赛截稿后,主办单位成立专家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审,最终评比出一等奖2名,颁发证书及奖金500元;二等奖4名,颁发证书及奖金300元;三等奖6名,颁发证书及奖金100元;同时还将评出优秀奖若15名并颁发奖励证书。《浙江农林大学报》、《林莽》也将选登部分获奖作品。
四、其它事项
1、作者对作品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使用权。
2、任何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有剽窃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