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浙江林学院2009—2010学年第1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于2009年11月14日起开始实施。
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较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评分标准要求有较大提高。本学期测试安排如下:
一、测试年级
2006级全体学生、2009级全体学生、其他年级补测同学
二、测试项目
本次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握力标准体重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立定跳远。测试地点:东湖校区风雨操场
另本次耐力项目测试定为1000米(男)/800米(女)。测试地点:东湖校区塑胶田径场(运动会场地)和B区田径场
其中2009级学生耐力项目测试成绩及立定跳远成绩以本学期体育课考试测试成绩为准,保健班同学可以申请免测,请办好免测手续。2006级、及其他年级补测同学耐力项目也是测试1000米(男)/800米(女),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注意后续通知。
三、测试时间、班级安排
2009级学生测试安排在军训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06级及其他补测学生安排在11月14日(周六)、11月21日(周六)、11月22日(周日),其中11月14日在东湖校区塑胶田径场(运动会场地)和B区田径场测试1000米(男)/800米(女),11月21、11月22日在东湖校区风雨操场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请注意后续通知。
四、学生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测试。如确需申请缓测的学生,请在附件中下载《缓测申请表》,填写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盖学院章后测试时统一在测试时间交发卡教师。无缓测试申请的记为旷测,不予以补测机会。符合免测试条件并办理过免测手续的同学免测,新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表格在附件中下载。参加测试学生请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到达测试地点东湖校区风雨操场、东湖校区塑胶田径场(运动会场地)和B区田径场(耐力跑)。
2、学生在测试中应注意安全,测试完的班级和学生应及时离开测试场地。
3、对代考、替考、弄虚作假、扰乱测试工作者给予严肃处理,报教务处按学校考试条例严肃处理。
4、请同学们日常加强锻炼,准备测试。
体育军训部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