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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关于配合做好在应届毕业生中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4-13】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同学们:

1998年我校经国家劳动部与原国家林业部批准成立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5年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的职业(工种)的范围不断扩大,鉴定等级逐步提高,可鉴定的职业(高级)有:绿化工、花卉园艺师、景观设计师、工程测量员、家具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草坪工等20多个职业(见附件)。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和我校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要求,促进我校专业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结合。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积极配合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考证工作,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现公布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的职业、对应专业和有关要求,欢迎同学们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63738375 63987039

地址:浙江林学院衣锦校区西大楼二楼

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省)统一考试一览表

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培训一览表

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09.4.3

相关链接:学校办公系统中发布的

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培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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