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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04】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支,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我们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值此建国六十周年之际,浙江林学院特举办“爱我中华――我的大学”摄影大赛,现将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二、参赛作品主题: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辉煌成就,展现浙江林学院建设生态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校园文化、师生员工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的情感和使命。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规格一律为7英寸,彩色、黑白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时间为近三年以来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多于5幅),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数码负片和反转片拍摄的作品请输出成照片参赛,杜绝电脑合成照片。

3.作品不需装裱,每件作品背面须注明标题和相关说明及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

4.参赛者选送的作品一律附以电子数据,每幅图片不得少于3兆(JPG),不得作任何PS处理。底片扫描不得少于20兆。

5.投稿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获奖作品进行评选结果公示。

7.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编辑、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入选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将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大赛时间安排:参赛作品投稿时间截止时间到2009925日。组委会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对部分优秀摄影大赛作品进行展出。

六、本次大赛由浙江林学院主办,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承办。参赛作品投稿地址:浙江林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摄影系办公室;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13335810833(内线9280833)。

党委宣传部 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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