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筹)的要求,我校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将于4月1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现就做好上述考试的考试安排工作及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学校代码 |
考场号 |
考场 |
准考证号 |
33108 |
01 |
学1301(1) |
33108098400101-30 |
33108 |
02 |
学1301(2) |
33108098400201-30 |
33108 |
03 |
学1302 |
33108098400301-30 |
33108 |
04 |
学1304 |
33108098400401-30 |
33108 |
05 |
学1306 |
33108098400501-30 |
33108 |
06 |
学1308 |
33108098400601-30 |
33108 |
07 |
学1312(1) |
33108098400701-30 |
33108 |
08 |
学1312(2) |
33108098400801-11 |
三、考生要求
1、考生请务必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三证必须齐全),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证件不齐的,须带上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附本人照片),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请带好必须的考试用具(2B铅笔、直尺、橡皮、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耳机、收音机),不得带书本、纸张、手机、BP机、计算器、文曲星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具进入考场。如考生携带手机参加考试一经发现一律作作弊处理。
2、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作弊行为,按《浙江林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4、试题册、答卷纸不得带走,如有违反,以考场违纪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各学院教学办于4月13日到教务科(学1412)领取准考证和教师监考单。
希望各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遗失准考证,请于4月17日8:30-11:00间到教务科(学1412)补办,超期不予补办。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