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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15】 【来源:国际处 教务处 】 【作者:陈桂鹏】 【编辑:】 【点击量:

我校201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即日起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本科生、研究生相关合作专业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

3.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与生活能力。

二、合作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项目介绍。

三、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学生下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相应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递交所在学院(部)。

2.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审核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按表格内容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后交国际处(港澳台办)。

3. 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联合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其他说明

1. 材料递交:

(1)需报送材料:学生相关申请表(纸质);学院汇总表(纸质、电子版)。

(2)报送截止时间:台湾交流项目于2015年11月6日前报送;出国交流项目于2015年12月1日前报送。

2. 国(境)外交流费用: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自理;交换生免学费(或部分减免);访问生及学分互认项目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介绍及合作院校网站。

3.交流期间课程匹配、学分互认、学籍管理等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学院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4.派出时间:详见附件各项目介绍。

咨询电话及地点:63740038 葛老师(学3-605)

63741136 徐老师(学3-615)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介绍

2、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学生用表)

3、2016年学生出国(境)项目报名汇总表(学院用表)

4、浙江农林大学本科交流生课程学习和学分互认管理办法

5、浙江农林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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