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生态大学,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发展,4月4日,校党委发出《中共浙江林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校正处在转型时期,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进一步匡正校风学风、建设和谐校园,培养高素质人才,对于弘扬浙林精神,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校风,激励全校师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本科教学评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通知》部署,社会主义荣辱观将列为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以及党团校教学内容。《通知》还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教育、传统美德与社会公德教育,进一步深化“红绿”主题教育,推进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师生开展座谈会、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社会实践、道德行为评议和文艺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先进校园文化建设。
(半岛(中国)官方中心 李燕)